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
一、 比賽宗旨:
以台中大隆創意市集為主要意象,結合台爭重要特色景點及豐富的歷史人文及天然環境資源,開發出屬於台中及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
二、 報名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創意工作者或一般民眾皆可報名。
三、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5/30日止
四、 活動規劃:
設計形象商品分為以下二大類型:
禮品組:針對廣大禮品市場,設計餽贈親友的精緻小物,生產後可販賣零售價為599元以下價格之商品。
平面設計組:可作為明信片、書籤卡片或轉印等各種平面設計商品。
五、 獎勵辦法:
禮品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平面設計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六、 報名方法:
1. 請參賽者先至台中創意市集發展協會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mail至cooper@2p.com.tw,信件主旨為「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參賽資料」,或傳真至04-23282966。
2. 完成報名手續,待執行單位確認資料備齊無誤後,將會以e-mail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e-mail信箱。
3. 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兩個組別,每組限投槁一件作品,請於報名時註明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0年5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5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忠明南路62號3F-2台中市創意市集發展協會。(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遺失恕不負責。
5. 市集民眾公開評審時間為100年6月10日及11日兩日,於大隆創意市集公開評審。
6. 評比結果將於100年6月29日公布。
七、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牌、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1. 實品:
請以1:1比例製作。
2. 作品說明牌:
★ 說明牌以A4尺寸(210×297mm)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 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 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含參賽者資料)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3. 設計電子檔:
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以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
4. 參賽規則: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 公開評審日期:100年6月10日及11日於大隆創意市集現場。
★ 評審標準:設計完整性與創意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商品化可行性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外觀造型30%(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感衡量等)
七、 聯絡人:
郭先生(Cooper)
電話:04-23281947 0919681947
Mail:cooper@2p.com.tw
留言列表